現行《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不同建筑類型的建筑設計規范如《辦公建筑設計標準》、《科研建筑設計標準》、《飲食建筑設計標準》、《商店建筑設計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標準》、《綜合醫院建筑設計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設計標準》、《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等共同組成對防排煙風管的耐火極限規定的體系。
GB51251-2017著重于不同類型(排煙、送風、補風)、不同使用場合(地下、地上、吊頂、管井)風管等的規定;GB50016-2014則偏重于對穿越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分區等2m范圍內風管耐火極限的規定;不同建筑類型規范則偏重于穿越不同重要房間的風管的耐火極限的規定。
傳統的鐵皮風管或無機復合風管不具備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在排煙時風管內高溫煙氣本身產生高溫輻射,在自身防火分區或防煙分區內就起到傳遞高溫熱量乃至引燃附近可燃物或承受外部火自身結構出現塌陷造成截面積大大減少,存在無法有效將煙氣排除的缺陷。
對防排煙風管提出的耐火極限要求,無疑是標志著將風管與具有蓄煙功能的內外墻、樓板、結構梁、內外玻璃、吊頂、擋煙垂壁及具有排煙功能的排煙風機、排煙防火閥、排煙風口、排煙窗、固定窗、可溶性采光帶地位等同,使其具備耐火極限的要求。
從以上分析來看,對防排煙風管提出耐火極限要求應該是理所應當的,風管的耐火極限要求也為專業人士逐步接受,疑慮的焦點問題在于:正如GB 51251-2017規定,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需要在280℃的情況下連續30min保持其完整性,排煙防火閥是280℃動作關閉,此時排煙系統不需要再工作,而風管耐火極限的檢測規范GBT 17428-2009 現場測試中起始燃燒溫度就是450℃,850℃為完成溫度,似乎存在矛盾?,F行《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不同建筑類型的建筑設計規范如《辦公建筑設計標準》、《科研建筑設計標準》、《飲食建筑設計標準》、《商店建筑設計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標準》、《綜合醫院建筑設計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設計標準》、《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等共同組成對防排煙風管的耐火極限規定的體系。
GB51251-2017著重于不同類型(排煙、送風、補風)、不同使用場合(地下、地上、吊頂、管井)風管等的規定;GB50016-2014則偏重于對穿越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分區等2m范圍內風管耐火極限的規定;不同建筑類型規范則偏重于穿越不同重要房間的風管的耐火極限的規定。
傳統的鐵皮風管或無機復合風管不具備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在排煙時風管內高溫煙氣本身產生高溫輻射,在自身防火分區或防煙分區內就起到傳遞高溫熱量乃至引燃附近可燃物或承受外部火自身結構出現塌陷造成截面積大大減少,存在無法有效將煙氣排除的缺陷。
對防排煙風管提出的耐火極限要求,無疑是標志著將風管與具有蓄煙功能的內外墻、樓板、結構梁、內外玻璃、吊頂、擋煙垂壁及具有排煙功能的排煙風機、排煙防火閥、排煙風口、排煙窗、固定窗、可溶性采光帶地位等同,使其具備耐火極限的要求。
從以上分析來看,對防排煙風管提出耐火極限要求應該是理所應當的,風管的耐火極限要求也為專業人士逐步接受,疑慮的焦點問題在于:正如GB 51251-2017規定,排煙管道及其連接部件需要在280℃的情況下連續30min保持其完整性,排煙防火閥是280℃動作關閉,此時排煙系統不需要再工作,而風管耐火極限的檢測規范GBT 17428-2009 現場測試中起始燃燒溫度就是450℃,850℃為完成溫度,似乎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