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不同建筑類型的建筑設計規范如《辦公建筑設計標準》、《科研建筑設計標準》、《飲食建筑設計標準》、《商店建筑設計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標準》、《綜合醫院建筑設計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設計標準》、《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等共同組成對防排煙風管的耐火極限規定的體系。
6.3.5 風管穿過防火隔墻、樓板和防火墻時,穿越處風管上的防火閥、排煙防火閥兩側各2.0m范圍內的風管應采用耐火風管或風管外壁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且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該防火分隔體的耐火極限。
通常情況,防火隔墻耐火極限2.0h;樓板耐火極限1.5h;防火墻耐火極限3.0h。
GB51251-2017《建筑防煙排話系統技術標準) 明確提出:對于管道的耐火極限的判定必須按照《通風管道耐火試驗方法》(GB/T 17428)的測試方法,當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同時達到時,方能視作符合要求。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對有耐火極限要求的排煙管道,不論是采用哪種形式,都需要通過GB/T17428-2009測試方法的測試,取得合格的《型式檢驗》報告。
耐火測試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兩點要求:
1、完整性:爐內管道未點燃棉墊,未出現裂縫,未出現火焰,未喪失完整性。
2、隔熱性:爐外管道表面平均溫升<140℃、最大溫升<180℃,未喪失隔熱性。
(耐火極限fire resistance rating定義: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時間,用小時表示。)